家庭聚集典型案例 本案例的主角是一位C姓女子,湖北省鄂州市人,于1月22日在武汉市范围内开始出现咳嗽,无发热。发病前均在湖北省鄂州市居住,自述在湖北期间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(疑似或确诊)或有呼吸道症状病例接触史,发病前14日内无武汉市相关农贸市场暴露史、无野生动物接触史。 根据自述,她1月22日行程如下:与其丈夫于1月22日下午16:00从武汉坐火车到广州,随后由其大儿子和二儿子一同驾车接回佛山家中,患者到达佛山家中后无外出。在佛山家中同丈夫、两个儿子、儿媳共5人一起居住。 1月24日C女子仍然咳嗽且开始发热,于25日到医院急诊科就诊,25日胸部CT检查示:双肺散在斑片状、磨玻璃状影,考虑肺炎。自觉症状无好转,于1月26日凌晨0点入院治疗。1月27日确诊。 疾控人员随即根据管理要求,对与C女子密切接触的丈夫、两个儿子、儿媳进行密切接触者管理。C女子丈夫于1月26日晚出现发热,1月27日转诊住院隔离对症治疗,1月31日确诊;大儿子及大儿媳,于1月27日晚出现发热症状,当晚转诊住院隔离对症治疗,1月31日确诊。小儿子于2月2日晚出现头痛症状,当日到医院住院隔离治疗,2月5日确诊。 可能的感染途径 C姓女子: ① 在湖北居住期间,身边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病人,但也许发病症状不明显,同时自己也没有做好相关防护措施(如戴口罩),陌生人在其身边打喷嚏、咳嗽导致飞沫传播,从而感染。 ② 在湖北的公共场所中,用手触摸到了沾有病人飞沫的物体表面,而后没有及时洗手,不经意用脏手触摸到自己的眼鼻口,从而接触感染。 丈夫: ① 在湖北期间通过飞沫或接触等途径感染。 ② 同妻子(C姓女子)密切接触导致了感染。 两个儿子、大儿媳: 同父母的密切接触导致了感染。 C女子自述,从武汉坐火车回广州途中一直有佩戴口罩,但到达火车站后再无佩戴口罩。因为她个人防护意识不够强,导致家人的感染。 对此,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大家